本网消息 3月24日,聂荣县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召开,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顺华主持会议。
会议通过了本次常委会会议议程,听取和审议了《聂荣县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资格的报告》《聂荣县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草案)》和《关于调整充实县十二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组成人员的决定(草案)》。
会议审查了《聂荣县人民政府工作报告》《聂荣县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聂荣县2020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1年预算(草案)的报告》《聂荣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聂荣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聂荣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会议听取了《聂荣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草案起草的说明》《聂荣县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议程(草案)》,听取了《聂荣县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列席人员名单(草案)》《聂荣县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代表和列席人员分团情况(草案)》和《聂荣县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各代表团讨论地点和团长、副团长、记录人员名单(草案)》。
会议决定,聂荣县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拟定于2021年3月28日至3月31日召开,会期4天。
会议还审议通过了人事相关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