聂荣县人民政府关于基本草原划定成果的公告
2022-12-08 00:05:22      来源:聂荣县网信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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聂荣县人民政府关于基本草原

划定成果的公告

为建立基本草原保护制度,加强草原的用途管制和宏观调控,严防基本草原乱审乱批、乱占乱用现象发生,扎实有效推进我县草原生态和草地畜牧业持续协调发展,林业和草原局协同技术支撑单位开展基本草原划定工作。现将基本草原划定成果数据进行公告。

我县草原总面积为658815.49公顷,划定为基本草原面积为483383.08公顷,占比为73.37%。其中重要放牧场面积321325.08公顷,占66.47%;割草地面积81064.95公顷,占16.77%;用于畜牧业生产的人工草地、退耕还草地以及改良草地、草种基地面积10.36公顷;对调节气候、涵养水源、保持水土、防风固沙具有特殊作用的草原面积22015.98公顷,占4.55%;禁牧、休牧草原58672.04公顷,占12.14%;自治区结合实际确定的应作为基本草原的其他草原面积294.67公顷,占0.06%。

特此公告。

聂荣县人民政府

2022年12月7日

责任编辑:向巴次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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