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曲市聂荣县县城杂吾曲防洪堤水毁修复工程比选公告
比选编号:DHZB-240201
一、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那曲市聂荣县县城杂吾曲防洪堤水毁修复工程,已由聂荣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聂发改基建【2024】11号批准建设,比选人为:西藏那曲聂荣聂牌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通过比选方式确定中选人(承包人),诚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申请人参与本项目的比选。
二、项目概况及比选范围
2.1项目规模:该工程水毁修复护脚1403.17m,其中左岸691.93m,右岸711.24m,拆除重建溢流坝一处,坝长23m及施工临时工程等。(详见附表)
2.2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自治区水利救灾资金,资金已落实;
2.3建设地点:聂荣县境内;
2.4计划工期:4个月;
2.5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合格标准;
2.6比选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含全部内容。
三、资格要求:
3.1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农牧民建筑施工队。
3.2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比选不接受有不良记录或劣迹通报且在公示期内的施工企业投标;
四、申请人报名及比选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比选申请人,请于2024年2月27日至2024年2月29日,每日上午10时00分至12时30分,下午15时30分至18时00分(法定节假日除外)前到河南大河招标有限公司报名、并购买比选文件,比选文件每套售价500.00元,现金支付,售后不退,本项目不采取邮寄方式出售比选文件。购买文件时应携带以下资料及证件:
(1)单位介绍信及经办人身份证(经办人需是本单位人员,若不是法定代表人,则需出示有效的委托书和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
(2)营业执照、资质证书;
(3)以及“三、投标人资格要求”的相关资料。
注:以上资料须提供原件查验,复印件无线胶装成册加盖鲜章。
4.2比选文件每套售价500.00 元 ,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五、申请人文件的递交
5.1申请人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为:详见比选文件,提交地点:河南大河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室(拉萨市柳梧新区察古大道奥特莱斯写字楼南座17楼)。
六、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公告在《聂荣县新闻网》上发布。
七、其他
7.1各投标单位须按《西藏自治区2016版预算定额》报价。本项目执行《关于调整2016西藏自治区建设工程费用定额中税金的通知》藏建招〔2019〕36号的相关规定。
7.2中标单位在施工期间必须严格按照《那曲地区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环境保护基本标准》执行,并与建设单位签订施工现场环境保护协议报住建、环保部门备案。
7.3中标单位要严格执行《关于在全区工程建设领域试行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的通知》(藏建市管【2019】38号)文件及《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区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工作的通知》藏建市管《2020》1号文件相关要求,规范建筑劳务用工管理,切实做好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
八、联系方式
比选 人:西藏那曲聂荣聂牌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大河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拉萨市柳梧新区察古大道奥特莱斯写字楼南座17楼
联系人:彭先生
电话:15208498548
河南大河招标有限公司
2024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