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月28日自治区乡村振兴局组织的审核会议精神要求,聂荣县乡村振兴局对《聂荣县2023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使用方案》进行了存在问题的针对性整改,现将“审核意见的整改情况”汇报如下:
一、审核意见整改情况
(一)根据会议意见,将此次整合方案19个项目建设内容(包建设标准、规模)按项目概算批复文件进行了细化完善。
(二)根据自治区民委审核意见,将少数民族发展资金有关项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增加了县民委相关责任人。
(三)根据2023年整合方案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填写要求,及时填写完善绩效表和绩效审核表相关内容。
(四)由于“三区三州”资金不属于财政涉农整合范围,因此根据意见,此次整合范围中已删减“三区三洲”资金及项目。(聂荣县白雄乡11村索康拉加合作社牧场保通路项目、聂荣县当木江乡帕格村东嘎自然村保通路建设项目涉及资金10001万元)
聂荣县乡村振兴局
2023年3月1日